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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正常停工
正常停工是指:计划性停工;发生故障、事故,有充分处理时间的停工;催化剂再生前的停工。
1)先降温后降量。为了逐渐改变系统的热平衡状态,降量运转是必要的。但需注意进料量的减少很容易出现迅速结焦。所以,必须按先降低反应器温度,后降低进料量的顺序进行,保持氢气继续循环操作。
2)切换进料。当反应器入口温度降至300℃时,为了保护催化剂,减少活性损失,切换较轻的直馏油,然后继续降低反应温度。当反应温度降低到低于200℃时,便可切断进油以及正常运转中的注水操作。继续保侍氢气循环。
3)氢气吹扫。保持氢气循环,继续降温至150℃以下,可适当加大氢气量,吹净催化剂上的烃类残留物。
4)继续降温至反应器入口温度达80-90℃,加热炉熄火。系统降压至0.5Mpa。
5)如果停工时间较长,需用氮气置换系统。为保护催化剂,需保持系统内一定的氮气压力(0.5-1.5Mpa)。
6)根据停工要求,决定反应器以外部分的停工及装置停工后的各种操作。
2.非正常停工
需要紧急停工的原因有许多,包括装置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坏,而迫使全装置或局部的紧急停车;与本装置有关的界区外的各种事故、设备问题、仪表误动作等等。
若发生设备事故或操作异常状态被停工时,注意降温过程中对催化剂的保护。防止进水,尽量在氢气循环下降温并保护催化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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